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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-115學年度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國小鑑定安置實施計畫

一、 依據本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需求幼兒115學年度入國小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。

二、 旨述評估工作資訊如下,餘請參閱實施計畫(如下方實施計畫):

(一) 申請對象:

1、 114學年度暫緩入學個案: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,且通過暫緩入學申請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
2、 115學年度屆齡入學個案: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之特殊教育學生。

(二) 申請時間與方式:

1、 申請時間:

(1) 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:114年9月12日(星期五)至114年9月30日(星期二)。

(2) 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案:114年9月12日(星期五)至114年11月28日(星期五)。

(3) 114年11月28日(星期五)後發現之特殊需求個案可個別申請至115年6月12日(星期五)前。

2、 申請方式:

(1) 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:由幼兒園彙整園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家長意願後,併同「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國小評估報名表」及戶籍資料,逕寄/送/掃描(擇一)至指定地點。

(2) 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案:請家長自行下載、至就讀幼兒園或學區國小輔導室填寫「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國小評估報名表」,併同戶籍資料,逕寄/送/掃描(擇一)至指定地點(可同時檢附現有之醫療佐證資料以利評估人員先行了解幼兒現況)。

(3) 受理申請單位:本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學前鑑定組。

甲、 地址: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(樂業國小)。

乙、 電話:04-22138215#820。

丙、 本市特教公務信箱:spcstaichung@spec.tc.edu.tw。

四、 如需旨述計畫、報名表及相關檔案,請自行由下方連結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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