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12日中市教體字第1060069198號來文,109學年度學生平安保險由國泰人壽得標承保。注意事項如下:

  • 加保生效日後所發生的疾病,才屬保障範圍。
  • 「住院醫療」及「傷害醫療」實支醫療費用〈排除不保項目:掛號費、診斷書費、運輸費、指定醫師費、病房看護費〉低於五百元者,自行負擔該費用
  • 調整保費每人每學期175元

https://www.cathaylife.com.tw/bc/web/ext/pages/headerfooter/group/studentInsurance/apply.html

學生平安保險理賠
如需申請學童意外事故傷害醫療保險理賠者,請備齊相關資料如下:
一、 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
二、 戶籍資料(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)
三、 監護人之郵局存款簿影本及印章
四、 醫療院所繳費收據(可用影本代替,但須加蓋醫療院所章)